点头谢过大叔,一手拎着袋子,三两步跑向自己的车子,他坐进驾驶座里,从置物盒中抽出几张纸巾,粗略地擦干脸上的雨水,发动车子前,他扭头看了眼放在副驾驶座上的白色袋子,那袋子被雨水一浇,表面积攒了大大小小的水珠,垫了棉垫的椅座上很快就浸出一层深色的水痕。
常钦极深地叹了口气,回头目视前方,发动车子离开。
连着几天阴云密布后,天空终于舍得放晴,明媚的阳光冲破云层,辐照在苍茫大地上,竟让人生出一种久违的亲切感。
放晴的第一天,阳光照满八小时,却不够吸干满地坑坑洼洼的水渍,某片空旷的篮球场上,地面未干,湿漉漉的水泥地表面甚至能映出上方的蓝天白云,球场地理位置极高,人要到及此处,须得翻过一处乱石坡,因此这片绝佳的场地终年荒无人迹,日复一日,地面上用以分界的白线在风吹雨淋中磨损得越来越浅,浅到几乎看不见,两旁吊着篮筐的球架也覆着一层斑驳的铁锈,张牙舞爪地一路漫延到顶端,看上去就像两头面目狰狞的猛兽,对自己被无辜嫌弃发表严厉的抗议。
夕阳西下,水泥地面上洒了一层灿烂的金光,安静地鬼都快爬出来的场地上突然倒映出一个消瘦的身影,只见那个人一身橘黄色的篮球服,额头跟手腕分别套了一根同色系的吸汗带,骨瘦嶙峋的身型在宽大的背心里若隐若现,裸|露在外的苍白肤色在阳光照耀下近乎透明,他手中拍打着篮球,脚上动作也不停,一路将球运向锈迹斑斑的篮筐下,脚尖往地面猛力一点,整个人在空中跃起,他左手托住球,右手手腕向下一翻,皮球在空中扬起一道弧线,不偏不倚地落尽篮筐内,投篮姿势堪称完美。
那个人像不知疲倦般,一遍遍地把球运出几米远,又拍打着运回篮筐前,跳起身投篮,就这样前前后后练习了将近一小时,他才停下动作,用手腕上的吸汗带揩去脸上的汗水,走到树荫下的石椅旁,一屁股坐上去,大口大口喘着粗气,两条汗津津的腿大咧咧地向两边敞开,他俯下|身,把皮球放两腿间,一下一下地朝地上拍打。
郗苓神情专注地看着腿间的篮球,完全未注意不远处正有一个人缓缓向他走来,直到那个人走近长椅,欣长的身型在夕阳下投出一道长长的影子,郗苓方才抬起头来,目瞪口呆地看向那个正走向自己的人。
“常钦,你怎么来了?”他张了张嘴,惊讶地喃喃道。
“来找你。”常钦言简意赅地回答,径直挨着郗苓身旁坐下,同样也大咧咧地叉开腿,微微弓着背,手肘撑在膝盖上,手臂无力地垂落下去,双眼目视前方,面沉似水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。
郗苓偏过脸,依然困惑地看向对方,只见那镶了一圈金边的侧颜此时就如一尊神佛般,冷峻的面庞不带任何情绪。“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?”他问。
常钦转过头,目光犀利地直视对方,不答反问:“今天是你父亲的忌日,你怎么没跟郗茯他们去看你爸爸?”
像是被人戳中了心事,郗苓脸一红,逃避般地转回头,低声沉吟道:“我没脸见爸爸,每年的忌日,我都不敢去,我姐姐知道我的心事,也就没再强求我。”
“所以你就跑来这里?”常钦环顾了一圈四周,问道。
这片场地,就是郗苓曾经跟他提起过,小时候为了不被爸爸看低,他会在放学后,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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