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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4(1/2)

所以折磨人最好的办法,是断绝他们与外界的一切联系。

正如傻七自己待在这个房间里的感受。

他的思维将会奔跑起来,跑到连他自己都控制不到的区域。他又想起了那棵血桐,它的树影打在斑驳的石墙上。

听闻狼国刚独立时,那面石墙是拿来处决犯人的。那时候政治清洗严重,每天要处决的人数都数不完。有时候今天一张名单,明天下来又是一张名单。名单上洋洋洒洒几十人,谁也不想去知道真相,只想尽快结束。

于是那些不知今天有罪明天是否还有罪的人便被急匆匆地赶到墙根,犯人在前面站成一排,后面便有一排的士兵。

枪响之际,鲜血便喷洒在石墙上,和血桐的树影混在一起。

(23)

傻七真听了赖叔的话,打一枪换一个地方,就这样摸摸索索过了半个月。

这期间他强忍着自己的酒瘾和赌瘾,硬是没出去找乐子。

可半个月之后他忍不住了,八爪鱼没法联系他,屁叔和赖叔也没再打他电话。每天他就在狼国小旅馆里睡,醒来就打开电视看。

这类不要身份证的小旅馆好一点的会有电视,差一点的就一台收音机,还要时不时拍两下才能发出点声音。

傻七觉得很寂寞,让他想撸一发快活管都找不到由头。

所以这一天晚上他天人交战了一会,最终觉着不行了,花花草草都要晒晒太阳呢,他这再窝着就要发霉了。

那天趁着天色刚亮时他下去买了个早餐,正巧听闻北区晚上有集会。这一听,让他来了精神。

狼国一到晚上,只有三个地方是热闹的。

一是地下拳场,但先前说过,拳场最热闹的是开春之际,现在已经是秋天了,即便是后半场也没什么有意思的玩意,属于淡季。

二是小酒馆,狼国人嗜酒如命,世界著名的廉价高度火马酒的原产地就是狼国。大冷天的喝一瓶火马酒再吃几口血狼肉,晚上能在床上驰骋到天边。

而第三,则是北区的集会场。集会场依山傍水,乃贫民窟风水宝地。山前一块大空地,山后一片山毛榉,翻山越岭,后头便是与邻国相交的一片水域。

由于天时地利人和,山后的水域能走货,山上的树能藏货,空地附近便建了一圈的平房,基本上黑市的枪、药,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都在那附近出。

这也是警察不怎么会靠近的地方,毕竟这些人或许硬碰硬不行,毕竟谁家都掏得出几杆机枪和一箱子子弹,但讲道理还是可以的。道理是什么,就是金额的分配。从此井水不犯河水,大家和气生财。

晚上月色高悬,空地上就摆着大音响,自带背景音乐。这里虽然叫贫民区,但几乎家家户户都交得起一麻袋的金币买下市区的房。只不过宝地是要守的,守住宝地就守住了财。

所以一旦有集会,基本上就是一个交际会。大家去喝喝酒,跳跳舞,再结识结识新朋友,约个炮或约个架,沸腾沸腾快要被狼国冻僵的热血。

当初傻七就是在这片区的一个赌场里认识的上家,而上家让他走到了现在的路。所以他对那个集会场还是有点情怀的,听得下班的几个女人一边谈一边买早餐,他也摩拳擦掌,琢磨着今晚肯定要去一趟。

而偏偏就是这么个巧合,让他敲定了半个月前袭击自己的就是八爪鱼。

他是搭乘公汽去的集会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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